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18-08-28 浏览 14738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6.具有福建省内户口

7.相关要求:

①讲解员岗位1名:女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品貌端正,亲和力强,有良好的仪态仪表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身高在1.60米上(面试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高限制)。

②党建工作岗位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工作经验;熟练运用word、excel、pdf等办公常用软件,中共党员或政治学、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等专业优先。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17:00前,应聘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328704030@qq.com,备注岗位编号+招聘岗位,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

(2)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3)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扫描件;

(4)取得学位或相关资格、荣誉证书的,请一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面试。

本次招聘方式主要采取面试、试用等环节和程序,具体形式根据报名人数而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峡人力)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雇员与海峡人力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海峡人力派至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劳务派遣期限2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雇员派遣期间与海峡人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的日常管理由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规章制度,服从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管理。 


三、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聘用要求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工资福利执行我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 


四、其他

工作地点:晋江市深沪镇华峰村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提供住宿。



联系电话:18815990778

联系人:杨小姐




2018年8月28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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