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健全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开展求职登记、就业查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荐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开展就业失业登记,组织对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进行就业援助;指导推进市、镇、社区(村)三级就业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统计分析全市就业信息;参与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为外国人、港澳居民在本市就业提供服务;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承担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
经办失业保险业务,受理失业人员领取事业保险金的申报,审核确认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负责事业保险信息的统计分析,开展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