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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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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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岗位

毕业生申请流程:
1、申请: 填写《见习申请表》,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
2、推荐: 与企业直接联系或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挑选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推荐给见习企业;
3、签约: 经双方联系后,大中专毕业生与见习企业签订《见习协议》,并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毕业生办理简单人身保险;
4、见习: 签订见习协议后,大中专毕业生正式到企业见习。见习期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监督双方协议履行情况,并提供全方位的见  习指导、协调、服务;
5、录用: 见习期结束后,见习企业根据见习生在企业见习情况,决定录用与否。

企业申报流程:
1、申报: 填写《见习岗位申报表》,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
2、推荐: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挑选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推荐给见习企业,也可企业自主联系后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签约: 经双方联系后,见习企业与大中专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并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毕业生办理简单人身保险;
4、见习: 签订见习协议后,大中专毕业生正式到企业见习。见习期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监督双方协议履行情况,并提供全方位的见习指导、协调、服务;
5、津贴: 见习期结束后,根据见习生在企业见习情况,见习企业填写《见习考核鉴定表》《见习期生活补贴申报表》,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批后,由市财政统一拨付见习津贴;
6、录用: 见习企业根据见习生在企业见习情况,决定录用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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